上海经济合同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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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

  • 所属律所:

    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101202010272122

  • 电话:

    15121134013

  •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00号兆丰环球大厦8楼J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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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我们针对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方式。

(一) 定期服务:
    据企业的实际运作,确定每月或每周到企业的固定次数、时间,在该时间内到企业了解相关情形及提供处理意见,参加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对于日常的工作事务、往来合同、文件,企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传给法律顾问,我们会在当时或合理的时间内解答审核完成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不定期服务:
    对于重大或紧急法律事务,企业可随时联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会及时到企业处理;但应给法律顾问合理的准备时间。
企业指定一至二名工作人员作为法律顾问的联络人员,以配合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所有法律顾问业务,我们都以专业的人员进行团队服务,并规范服务流程,对向企业提交的解答、法律文件的修改稿、法律意见书等资料,都以统一的书面资料进行,包括电子邮件、传真、信件。我们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记录清单,以便于双方的考查。对顾问人员所知悉的企业秘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日常法律事务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对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规范合同文本。
    4、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6、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提出建议。
    7、参与顾问单位的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8、为顾问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9、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10、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1、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2、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企业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3、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企业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14、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15、协助顾问单位处理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16、顾问单位的其他法律事务。

  ◆ 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

    1、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商标、专利的申请、注册、转让及版权登记、备案业务。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登记、注册和报批手续。
    7、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以及其他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转让、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涉及的法律事务。
    10、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企业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清理债券债务。
    11、代理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2、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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